办税服务厅:0431-81899690
重点税源一科:0431-81899712
清和所:0431-81899715
桂林所:0431-81899673
红旗所:0431-81899716
重点税源三科:0431-81899705
办税服务厅:0431-81897572
税源管理一科:0431-81897538
税源管理二科:0431-81897536
税源管理三科:0431-81897583
税源管理四科:0431-81897580
税源管理五科:0431-81897582
税源管理六科:0431-81897598
税源管理七科:0431-89991951
税源管理八科:0431-81897586
税源管理九科:0431-81897603
办税服务厅:0431-81898123
税源管理一科:0431-81898226
税源管理二科:0431-81898240
税源管理三科:0431-81898233
税源管理四科:0431-81898175
税源管理五科:0431-81898217
税源管理六科:0431-81898252
办税服务厅:0431-81897852
重点税源管理一科:0431-81897900
重点税源管理二科:0431-81897823
税源管理三科:0431-87808636
税源管理四科:0431-86823957
税源管理五科:0431-87669667
办税服务厅:0431-85181288
重点税源管理科:0431-81898781
一般税源管理科:0431-81898721
超达税务所:0431-81898731
办税服务厅:0431-81896820
重点税源一科:0431-81896835
重点税源二科:0431-81896837
税源管理三科:0431-81896849
税源管理四科:0431-81896854
办税服务厅:0431-81893766
重点税源管理科:0431-81893736
信息科:0431-81893728
净月所:0431-81893757
办税服务厅:0431-81899300
重点税源管理科:0431-81899307
办税服务厅:0431-81893602
重点税源科:0431-81893564
繁荣所:0431-81501337
四环所:0431-81893575
办税服务厅:0431-81896219
重点税源科:0431-81896211
管理二科:0431-81896298
综合业务科:0431-81507525
办税服务厅:0431-81896096
税源管理一科:0431-81896156
税源管理二科:0431-81896150
税源管理三科:0431-81896128
税源管理四科:0431-81896131
税源管理五科:0431-81896175
办税服务厅:0431-81187200
税源一科:0431-81187287
税源二科:0431-81187252
契税科:0431-81187232
办税服务厅:0431-81981931
一分局:0431-81981923
二分局:0431-81981925
三分局:0431-82553206
四分局:0431-81981927
办税服务厅:0431-81196728
信息中心:0431-81196517
重点税源一科:0431-81196528
重点税源二科:0431-81196535
办税服务厅:0431-81992700
税源管理一科:0431-81992676
税源管理二科:0431-81992686
税源管理三科:0431-81992689
税源管理四科:0431-81992662
吉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公告
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5〕6号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金税三期系统将于2016年1月8日在吉林省地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新旧系统平稳顺利切换,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办理涉税业务的影响,现将有关业务公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时间安排
(一)2015年12月27日16时30分,财税库银系统(电子缴款)暂停办理业务;2015年12月29日16时30分,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暂停办理其他各类涉税业务。
(二)2016年1月8日8时30分,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恢复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同时启用新的网上申报缴税系统。
(三)2016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5日。
二、涉税业务办理提醒
(一)使用财税库银系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请于2015年12月27日16时30分前办理。
(二)需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的纳税人,请于2015年12月29日16时30分前办理。
(三)使用现有网上申报系统的纳税人,请于2015年12月29日前登录系统,自行完成各类已申报表单的打印。
(四)新网上申报缴税系统的具体登录地址和登录方式不变,纳税人可以通过系统首页下载《操作手册》。
(五)新网上申报缴税系统停止使用3代以外的CA证书(国税及地税发放),相应纳税人请于2015年12月29日前到办税服务厅免费更换3代CA证书。
(六)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客户端和税控装置信息管理系统V3.0版(房地产业)的纳税人,请自2015年12月15日起到办税服务厅或登录吉林省税务局网站(网址:ttp://www.jlds.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软件下载” 栏目下载相应升级包,并于2016年1月1前完成升级。
因新旧系统切换可能为各位纳税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特此公告。
吉林省税务局
2015年12月10日
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吉财非税[2014]1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按年纳税的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6万元(含36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便于纳税人享受相关政策,您在申报时如符合享受免征政策条件,系统会自动计算免征数额,填入减免栏内,请予以核对。如有异议,请与您的税收管理员联系。
吉林省税务局
2015年6月23日